一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:
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:
(1)40层及以下、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;
(2)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;
(3)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;
二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:
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。
三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:
可承担各类港结构工程(包括网架、轻型钢结构工程)的制作与安装。
四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:
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、室外装修装饰工程(建筑幕墙工程除外)的施工。
五、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:
承担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,公用工程和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。
六、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: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、单跨跨度<100米的桥梁、长度<1000米的隧道工程的施工。
七、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企业:
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。
八、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企业: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及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、园林建筑,省级200平方米及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。
九、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三级企业:
可生产除预应力吊车梁、桥梁、屋面梁、屋架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以外的其他各类混凝土预制构件。
十、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企业 |